1. 总览

本公司致力保护及保障个人资料。因此,本公司之政策为确保其就有关收集、使用、转移、保存及查阅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常规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(「该条例」)的规定。


2. 所收集的个人资料类别

为达至本公司能提供按揭及贷款转介服务的目的,顾客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个人资料予本公司,而该等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、联络资料(包括但不限於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电邮及/或通讯地址)、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及可能载有顾客的个人资料的文件副本,例如身份证、护照、银行月结单及公用事业账单。若顾客未能提供该等个人资料,本公司可能因此而未能提供按揭及贷款转介服务。


3. 个人资料的使用

顾客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被本公司用於以下用途:-

  • 提供按揭及贷款转介服务;
  • 直接促销本公司之按揭及贷款转介服务;
  • 转移至下列第5条所列之机构或人士(「第三方」)用於直接促销与下述第6条促销标的的类 别有关之服务、奖赏及/或优惠计划及/或活动(「该等服务」);
  • 遵守适用法律、规则及规例,以及由监管机构所发出并适用於本公司的指引、执业通告、操守守则及执业指引;
  • 向顾客收取欠款;及/或
  • 法律程序及/或判决及/或命令的强制执行。

4. 使用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

本公司拟使用顾客的姓名及联络资料(包括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电邮及/或通讯地址)作直接促销本公司之按揭及贷款转介服务。


5. 个人资料的转移

由本公司所管有的顾客个人资料可能会被转移至以下各方:

  • 向本公司提供奖赏及/或优惠的提供者;
  • 银行、金融机构、物业估值、保险公司、及/或律师事务所;
  • 政府机构、监管机构及/或其他合法的机关;及/或
  • 法院、审裁处及/或参与法律程序的各方。

6. 转移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

本公司拟转移顾客的姓名及联络资料(包括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电邮及/或通讯地址)至第三方用作直接促销下列该等服务,而本公司或会因此而获得利益:

a. 银行服务; b. 金融服务; c. 物业估值;
d. 保险; e. 法律服务; 及/或 f. 奖赏及/或优惠计划及/或活动

7. 要求停止直接促销

根据该条例,即使顾客已同意本公司使用及/或转移其个人资料至第三方作直接促销,顾客仍有权随时要求本公司在不收费的情况下停止使用及/或转移其个人资料至第三方作直接促销。顾客可致函 mortgage@property.hk 或九龙长沙湾长裕街8号亿京广场1703室予本公司之「资料保障主任」作出有关要求,本公司将停止使用其个人资料作该有关用途。


8. 个人资料的保安及保存

本公司已实施内部监控措施,确保个人资料的保安,以防止个人资料在未经授权或意外的情况下被查阅、处理、删除、丧失或使用。本公司保存顾客的个人资料期限为7 年,或为按照适用法律、规则及规例以及由监管机构所发出并适用於本公司的指引、执业通告、操守守则及执业指引所规定的较长期限。


9.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

根据该条例,顾客有权查阅及/或改正其个人资料。据此,顾客可随时致函 mortgage@property.hk 或九龙长沙湾长裕街8号亿京广场1703室予本公司之「资料保障主任」。根据该条例,本公司有权就处理顾客查阅其个人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费用。


10. 查询

所有有关本声明或个人资料的查询,请致函 mortgage@property.hk 或九龙长沙湾长裕街8号亿京广场1703予本公司之「资料保障主任」。


本公司保留更改本声明及/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。